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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引用本文:黄仕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J].山东社会科学,1993(4).
作者姓名:黄仕军
作者单位:山东矿业学院
摘    要: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因此如何搞好民主与法制的建设,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认真地探索。本文仅就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 什么是民主?民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广泛而又深刻的社会内容,因而人们也常常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和理解。但就“民主”的本意而言,在古希腊文中,原指:“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因此,“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列宁选集》第3卷,第257页)在社会主义民主之前,历史上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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