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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法论视域论理性的法和法的理性——兼论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的异同
引用本文:周雪峰,李龙.从方法论视域论理性的法和法的理性——兼论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的异同[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6):41-49.
作者姓名:周雪峰  李龙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研究”[编号07AFX007];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自主基金资助课题[编号:20081060202000115]
摘    要:就西方而言,理性是植根于试图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世界中去寻找万物的统一性根据或本原的冲动,植根于城邦时代希腊人对法律、正义、命运等一系列普遍性范畴的尊崇之中。理性也因此与法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如理性与人类文明的历史同样源远流长一样,从法诞生的那一刻开始,法律与理性就联系在一起。流淌着理性血液的法从本体论—议识论—二元论的博弈中历经了它的生命过程,并还将沿着它理性的精神走向未来,完成它终极而崇高的使命:命令人成为真正的人,并尊重他人为人。

关 键 词:理性  自然法学  实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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