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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乡村权力运行是治理“微腐败”的治本之举——河南省淮阳县开展“微权四化”廉政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摘    要:河南省淮阳县在推进乡村廉政体系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权力清单化,推进权力内容的全部公开透明;履职程序化,推进权力运行的刚性规范;监督科技化,推进权力监督手段的飞跃式提升;问责常态化,推进失责追究的常态运行。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了农村的"微腐败",提高了乡村机构的办事效率,展示了科技反腐的前景,保持了乡村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赢得了民心。这些做法,对在新时期更好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搞好乡村治理,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 键 词:乡村权力治理  微腐败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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