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管理学
劳动科学
民族学
人才学
人口学
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社会科学教育与普及
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论
社会学
统计学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法不责众”的成因与矫正
作者单位:
;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法不责众"思想在我国由来已久,当代社会"法不责众"在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中有两种不同的表现,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法不责众"的成因,从法的价值角度分析,在于社会转型期价值的冲突;从法的作用角度分析,在于未平衡好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从法的运行角度分析,在于立法缺陷和法实施不到位。"法不责众"观念的存在影响了我国的法治进程,理应对其作出矫正。对"法不责众"的矫正是建立法治国家,培植人民法律信仰的需要,自然也应遵从实施良法善治和培植民众法律信仰的路径。
关 键 词:
法不责众
法治
成因
法律信仰
依法责众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