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为具文”?-浅论《大清律例》中的“宣示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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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煜.“殊为具文”?-浅论《大清律例》中的“宣示性条款”[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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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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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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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清律例》中有一些条款,有许多属于不容易被执行但却始终存在的"宣示性条款",它们或者是因为时移世易失去了实用性,或者是因为自创立之初立法者即未指望其能严格适用。所以有论者往往以"流于具文"来批评这些条款,而主张对此加以改革。但终传统之世,许多具文仍得以保存在法典之中,这绝非用立法者罔顾社会现实就能解释清楚,其背后乃体现着更深层次的立法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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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具文 大清律例 宣示性条款 中国法 法典 |
“Declarative clauses” in The Great Qing Co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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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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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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