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事物的转化不等于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
引用本文:卢冀宁.事物的转化不等于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J].社会科学,1985(3).
作者姓名:卢冀宁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摘    要:(一)有些哲学书上把一事物(旧事物、旧矛盾统一体)向他事物(新事物、新矛盾统一体)的转化,也说成是“矛盾”双方的“互相转化”。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首先,与一事物内包的两个矛盾的方面不同,新、旧事物之间并不构成一对矛盾,它们虽然有承启关系,有历史的、必然的联系,但是这种“联系”与旧事物内部两个矛盾方面之间的“联系”(统一性)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新、旧事物并不同时存在,并没有现实的互相依存的关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