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的利益衡量与适用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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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罡.我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的利益衡量与适用路径[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4):170-178+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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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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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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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法典》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发展研究”(23BFX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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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法典》中居住权制度的确立,是对其内在诸多利益的比较和权衡。藉由对利益衡量理论的考察,从中归纳出对法律制度进行利益衡量的理论面向,阐明利益衡量在居住权制度中运用的应然路径。对我国居住权制度中的多元利益进行识别和抉择,分析范式主要分为制度选择的利益衡量和规范功能的利益衡量。前者关涉是否应当设立居住权,后者则关注居住权功能定位。通过进一步阐述制度背后的利益冲突,明确设立居住权制度能够实现生活利益、实用性利益和描述性利益。居住权制度的功能定位主要以保障性居住权为主,以流通性居住权为辅,在利益抉择中兼顾了不同位阶的多重生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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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利益衡量 居住权 民法典物权编 居住权功能 人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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