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创新是助力初创企业跨越“死亡谷”,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然而,初创企业由于“新生”和“弱小”的劣势,创新资源和治理经验相对不足,制约创新活动顺利推进。CVC是由IVC衍生而来的新型股权融资方式,能够有效缓解初创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资源和治理约束。本文以2009—2021年D轮投资之前的上市企业风险投资事件为样本,实证研究CVC对初创企业创新的影响,并验证资源赋能和治理赋能在CVC与初创企业创新之间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CVC能更好地契合初创企业创新需求,显著地促进初创企业创新。进一步研究表明,CVC通过为初创企业提供财务资源、非财务资源和创新人力资源支持,缓解创新资源约束,实现资源赋能;CVC通过派驻董监高为初创企业提供治理经验和治理决策支持,降低创新制度成本,实现治理赋能。资源赋能和治理赋能是CVC影响初创企业创新的中介变量。这些结论在理论上深化了中国情境下CVC影响初创企业创新的作用效果与作用机制的认识,在实践中为企业开展CVC活动以及创新政策制定提供了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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