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核心意涵和实践进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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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艺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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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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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教育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19VHJ010);;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项目“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2022JZDZ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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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习近平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交汇之重要场域,系统阐述了法治在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的重大作用。习近平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核心意涵包括科学构成、鲜明特征和价值导向三个方面:在科学构成上,需要从主体维度、客体领域、科学含义、内在要求四个层面加以阐释;在鲜明特征上,体现了历史性与时代性、实践性与理论性、整体性与区域性、本土性与世界性的统一;在价值导向上,致力于促进主体自由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静态动态安全、全面落实人权保障。从实践进路上,应从优化立法制度供给、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强化司法文明建设、增强营商守法能力四个维度系统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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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化 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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