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中国古代小说创作中,为史补遗、发其英华的"史补"意识和为史补情、为情补史的"情补"意识,是最为突出的两大类型."史补"意识的发生,既源自对小说与史传关系的认知,复来自对小说功能的理解,同时又隐含着提高小说地位的深刻用心."情补"意识则是沿着先秦儒家"道始于情"的人道观和"情本体"论而来的.所谓"为史补情",就是对史传或民间流行的情爱故事,作敷衍增饰,以补史记之不足或遗漏.而冯梦龙<情史>的编纂和以"史"命名的目的,则在于"为情补史",并以此宣扬他的"情教观".这一"情补"的创作意识,一直延续至<红楼梦>.二者所"补",形成了经史等"大帐簿"之外的"小帐簿",丰富了中国的"史文化"和"情文化",并构成正统文化之外的"第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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