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机能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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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小虎.刑法机能探究[J].社会科学,2004(4):5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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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小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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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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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法机能讨论中 ,本文主张刑法三机能说 ,即规律机能、保障机能、保护机能。刑法的规律机能 ,是指刑法规范本身在其结构与运作中所表现出的积极作用。包括犯罪评价机能、刑罚基准机能和行为引导机能。刑法的保障机能 ,是指刑法所具有的防止国家滥施刑罚权 ,以及维护公民自由权利不受剥夺的积极作用。刑法的这一机能奠基于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法治国家的罪刑法定原则 ;其基本内容是 ,刑法禁止国家滥施刑罚权 ,禁止国家任意剥夺公民自由。刑法的保护机能 ,又称法益保护机能 ,是指刑法所具有的惩罚犯罪 ,维护社会秩序 ,使各种有价值的利益得以体现的积极作用。刑法的这一机能奠基于刑法的工具属性 ,具体表现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各种法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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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机能 规律机能 保障机能 保护机能 |
文章编号: | 0257-5833(2004)04-0058-06 |
修稿时间: | 2004年1月5日 |
A Study of Function of Crimina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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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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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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