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中原被保险人直接请求权的权利主张与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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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安徽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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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主要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保险立法来看,无论隶属于英美法系抑或大陆法系,都对再保险合同中原被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进行规定,或增加直接索赔条款、或明文赋予原被保险人直接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我国《保险法》在几次修订过程中并未做相应改动。判断原被保险人能否享有直接请求权,应通过对责任保险通说、连带责任关系及突破合同相对性等理论进行讨论和分析。赋予该直接请求权有利于对原被保险人权利的保护及当前保险市场存在问题的解决,并应修改《保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增加除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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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接请求权 直接索赔 责任保险 连带责任 合同相对性 |
Claim and Specification of Direct Right in Reinsurance Con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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