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刑事诉讼的正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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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世杰,程志宏.论社会主义刑事诉讼的正义性[J].湘潭大学学报,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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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世杰 程志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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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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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把正义纳入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的本质要求,也是刑事诉讼自身价值的体现。社会主义刑事诉讼的正义性,建立在广泛的人民性的基础之上,体现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与社会发展客观必然性的有机统一,实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有机结合。衡量刑事诉讼正义性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刑事诉讼过程和终结对人权保护的程度;二是刑事诉讼对社会利益的保护程度;三是刑事诉讼过程的公平性和对案件事实认定的真实性以及处理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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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刑事诉讼 正义性 公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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