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1986年7月,我国第一个住宅合作社在上海诞生,到1986年9月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成立,十一年间住宅合作社已发展到5000多个,涉及20多个省市。合作建房是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建房积极性,是住房分配从福利型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有效途径。 天津市蓟县、宝坻县、武清县合作建房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合作建房的投入具有相当的商品性,又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说其具有商品性,是因为社员认购房屋资金的80%由个人负担;说其具有福利性,是因为合作建房享受地方规定的优惠政策,并且社员认购房屋资金的20%由企业负担。正是由于合作建房商品性投入与福利性投入的结合,使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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