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整合:市域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的一种解释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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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欢欢 陈荣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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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 湖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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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发展阶段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机制研究”(项目号:21BKS129)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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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相较于省域、县域而言,市域是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最有效的治理层级。既有研究未能在如何实现治理合力,更好地发挥市域社会治理整合功能等问题上形成学理性解释。在政治系统论基础上,建立结构性整合的分析框架,结构性整合主要体现在主体结构、规范结构和行动结构三个方面。通过对A市的社会治理案例发现,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与结构性整合三大要素紧密相关,并且三要素之间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共同作用以实现有效治理。主体、行动以及规范结构共同推动了矛盾化解的过程精治、源头防治以及整个过程的监督问责,确保了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由于这种“结构性”,市域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层级,也是社会治理中最关键的治理层级。在社会治理中,应进一步发挥市域治理的结构性整合,加大对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和过程治理的精准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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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域社会治理 社会矛盾 化解机制 社会治理结构 结构性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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