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以及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需要重新思考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群体性事件的治理现代化以增加政府合法性和增强社会活力。通过构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当前中国四类群体性事件进行阐释。研究发现:当前中国强政府与弱社会的关系格局只是宏观的概况,微观上则呈现为具有自主性、自利性和独立性的强势基层政府与弱势的社会,正是因为基层政府的强势,而引发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因此,政社关系视角下群体性事件的治理现代化应从治理行为、治理主体、治理机制、调解层次以及考核评估等五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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