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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地位的维持:美国政府控微软案
引用本文:丹尼尔.L.鲁宾费尔德.垄断地位的维持:美国政府控微软案[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15-27.
作者姓名:丹尼尔.L.鲁宾费尔德
作者单位:美国司法部
摘    要:微软案的核心是美国政府声称微软采取了一系列反竞争行为,其目的是保持其在操作系统(OS)市场上的垄断.美国政府并没有质疑微软历史上成功的根源,但是声称,微软的行为使消费者受到了损害,部分原因是因为消费者需要为操作系统支付更高的价钱,部分原因是因为微软的行为减少了软件行业的创新.而作为回应,微软则辩解道,在一个高速发展的产业中,它面临的是十分严峻的竞争威胁,因此并不存在垄断.它进一步辩解道,微软的成功应被视为是促进竞争的,因为从它的高质量创新型软件分销中,消费者得到了利益.如果法院强行实施反托拉斯纠正,微软相信,竞争的激励将会减少,并会导致更少的而不是更多的创新.

关 键 词:反垄断  美国司法部  微软
修稿时间:2008年3月2日

Maintenance of Monopoly: U.S. Government vs. Microsoft (2001)
Daniel L. Rubinfeld.Maintenance of Monopoly: U.S. Government vs. Microsoft (2001)[J].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2008(3):15-27.
Authors:Daniel L Rubinfel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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