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 |
| |
作者姓名: | 王雪娟 |
| |
作者单位: |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沈阳,110161 |
| |
摘 要: | 在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主体的范围确定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权利主体的范围是否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二是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为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当中"过错"一词在实践中该如何理解。作者对以上两个问题在比较学者们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针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扩大时如何协调权利主体的"无过错"与"其他导致离婚的重大过错行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关 键 词: | 离婚损害赔偿 权利主体 过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