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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特色教育助幼儿和谐发展
引用本文:梁素华.“四有”特色教育助幼儿和谐发展[J].金陵瞭望,2010(8):67-68.
作者姓名:梁素华
作者单位:金陵双语幼儿园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近年来,南京市首家双语幼儿园——金陵双语幼儿园通过开展“四有”特色教育,为幼儿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 键 词:和谐发展  特色教育  “四有”  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育工作  南京市  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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