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金观涛在他一系列反对唯物论的理论中,有一个不可忽视的观点:即客观实在是本征态。这是他通过对科学一连串分析后“发现”的。他写道:不同学科“得到的结果居然殊途同归,不同性质和方向的探讨竟然奇妙地汇合在同一集点之上;客观实在是本征态!”(金观涛:《我的哲学探索》108页,下引该书者,只注页数)他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普遍成立”(112页)的命题。他又解释说:“……有关本征态等价于客观实在准确的含义是:有确定性质或规定性的事物是本征态!或者说,如果把客观实在的本体看作所有确定规定性的总和,那么每一确定的质的规定性都是本征态。”(96页注)这就是说:事物质的规定性是本征态。(下面以命题1、命题2代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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