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需要法制型村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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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长欣.新农村建设需要法制型村官[J].领导科学,2006(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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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长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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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吉林公主岭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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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过去相比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着不学法、不懂法、法制观念不强的现象。有的认为工作中只要执行党的政策就行了,遵不遵守法律关系不大;有的认为自己是群众选出来的干部,只要群众拥护,法律就管不着自己;还有的认为,搞农村工作就得靠“土办法”、“硬手段”,依法办事太麻烦,等等。正是由于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淡薄,直接导致工作中出现了有法不依、违法违纪的现象,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新农村建设,最需要的就是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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