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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经适房起纠纷不受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李罡.出租经适房起纠纷不受法律保护[J].百姓生活,2012(9):30-30.
作者姓名:李罡
摘    要:正2011年3月11日,北京的刘女士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名下的海淀区君安家园的一套房屋委托出租。合同约定,中介公司需按季度支付租金,逾期付款需支付月租金200%的违约金。签约当日,刘女士收到了首季度房租,但当第二季度房租交费时,中介公司却拒绝支付,理由是该房屋为经济适用房,为避免因对外出租导致罚款等不利后果,该公司未能将刘女士的房屋出租营利。刘女士因没能按时收上房租,将中介公司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租金和违约金。近日,北京海淀区法院驳回了刘

关 键 词:中介公司  经济适用房  违约金  租赁合同  北京海淀区  房屋出租  经纪公司  房地产  支付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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