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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增一个“自筹车位”奖励两千元
摘    要:北京市将利用居住区待建土地、临时空闲场地、绿化用地等,因地制宜施划停车位或设置绿荫停车场;利用居住区既有平面机动车停车设施,实行“平改立”改造,设置立体停车设备;利用居住区待建土地、临时空闲场地或综合利用绿化用地,设置立体停车设备。2013年底前,本市四环路以内居住区将新建机动车停车位11万个以上,新建居住区停车设施采取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申请,在申请人自筹和区级配套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对审核合格项目按照每新增一个停车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关 键 词:停车位  北京市  奖励  立体停车设备  综合利用  绿化用地  停车设施  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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