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海德格尔哲学中,真理(alētheia)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命题真理,不是符合论的真理,而是存在之真理。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六卷明智(phronēsis)的分析表明,phronēsis以好的行为,以此在为对象,即以此在的存在为揭蔽的对象,因此,phronēsis是alētheia的最高表现。在这个意义上,真理就是无蔽或去蔽,其最源始的意义即是此在的展开状态,此在将自身从遮蔽状态中揭示出来。这种揭示就是对存在的时间性意义的揭示,它以操心为存在的基本结构。真理通过形式指示的方式保持其存在论性质,它是此在存在的前提,即存在境域,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真理概念因此体现了海德格尔哲学的实践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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