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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三公、尚书职权辨析
引用本文:黄宛峰.东汉三公、尚书职权辨析[J].南都学坛,1991(4).
作者姓名:黄宛峰
摘    要:<正> 关于汉代官制,一个传统观点是: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为加强皇权,“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自汉末的仲长统首倡此意后,有关东汉官制的论著大体沿袭此说.唯1990年祝总斌教授《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一书问世,才明确提出了东汉的三公仍为宰相、尚书并未取代三公的观点.旧说明显地失之武断,而祝先生的新说强调了三公的作用,但对于三公的职掌似未能深入分析,对尚书的职掌与地位也估计较低.笔者认为,东汉的三公仍保留着丞相的职权,而尚书在一定程度上也行使着丞相职权.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三公与尚书共行宰相职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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