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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概念
作者姓名:王宏兴  张丽丽  张雨婷
作者单位:1.安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32001;2.安徽理工大学图书馆232001;
基金项目: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视域下的生态价值研究(21FKSB010);202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新时代思政课实践教学(2022shsj005);2021年度安徽理工大学青年教师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将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内在逻辑与实现路径(QNYB2021-14)。
摘    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概念。这一概念是对马克思关于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具有“一体性”以及列宁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实践而发生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在实践中生成发展的,人与自然在实践中形成了包括实践、认识、价值和审美关系在内的总体性关系,呈现出互需、互动、互益的实践特征,彰显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方法论要求。从价值的维度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要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接受人民评价的价值理念和实践导向。

关 键 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实践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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