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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新规定
引用本文:朱贵军.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新规定[J].经营管理者,1996(8).
作者姓名:朱贵军
摘    要:<正> 最近,有关方面颁布了《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新规定》;国有企业富余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由企业发给生活费。 已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养职工仍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职工退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应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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