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国与“三德”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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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静.以德治国与“三德”建设[J].社科新视野,2001(5):2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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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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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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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纵观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求利者的求利行为,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白色”求利行为。即在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项政策指引下,依靠科技、信息优势.发挥经营管理才能.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获取经济利益。二类是“灰色”求利行为。即不通过从事直接或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而依靠某种特殊机巧获取经济实利。如经济活动中的回扣、炒股、食利,即获取巨额存款利息、利用价格双轨制形成的国家计划价与市场调节价的落差获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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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 炒股 存款利息 获利 价格双轨制 市场调节价 经济转轨时期 国家社会主义 以德治国 回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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