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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给个理由先!
引用本文:清敏.解雇?给个理由先![J].人力资本,2008(12):36-38.
作者姓名:清敏
摘    要:一般来说,员工想要辞工的时候,可以没有任何理由,仅凭“个人原因“就可以在一个月后拍拍屁股走人;但是企业想要解雇员工的时候,可不可以“无理由”呢?是不是可以动辄以金融危机为借口实施“经济性裁员”呢?

关 键 词:解雇  经济性裁员  金融危机  员工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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