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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制度: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
引用本文:肖向荣.遗失物制度: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3):67-71.
作者姓名:肖向荣
作者单位:山东省司法厅,基层处,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 ,应当在明确界分道德要求与法律规范性质的前提下 ,把充分体现市场主体合理需求与利益的道德规范有限度地纳入到法律体系中 ,以使道德与法律形成内在有机统和

关 键 词:遗失物制度  道德法律化  主体权利  限度
文章编号:1672-335X(2003)03-0067-05
修稿时间:2003年3月10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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