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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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伯玉,邢同卫,李洋.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考察[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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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伯玉 邢同卫 李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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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2]山东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处,山东淄博255049 [3]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山东淄博25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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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法律研究”(11YJA820124)、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2013ZRKB0114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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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发展低碳经济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础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后京都时代的气候保护国际法律新秩序正在逐渐形成。英、美、德、日等国将发展低碳经济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构建起了较为系统化的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体系。英国通过立法和修法形式,出台系列法律措施保障发展低碳经济战略的实施。美国与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综合性的能源立法中。具有法典化传统的德国,注重构建严密的法律体系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基本上构建起了一套以基本法律为主导,涉及发展低碳经济各个领域的较为严密的立法体系。日本在发展低碳经济法律的推进过程中,采取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立法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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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碳经济 国际法文件 法律制度 发达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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