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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思考——以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为例
作者姓名:蔡世鄂  司马俊莲
作者单位:[1]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2]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湖北恩施445000
基金项目:湖北民族学院校级重点教研课题“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湖北民族学院为例”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2JY005).
摘    要:随着实践能力的培养逐步成法学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2000年以后以注重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在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各大高校中普及。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在教学地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体系与传统法学教育有很大的区别;它相对于传统法学教学在提高法科学生法律实践操作能力上具备较大优势,但同时也受到自身缺陷、外部环境、定位模糊、客观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应当从科学定位、队伍建设、经费及案源开拓以及制度保障等方面来完善法律诊所实践教学。

关 键 词:法律诊所  实践教学  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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