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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相隐”重新解读及法律启示——评亲属作证义务豁免的法理根据
引用本文:赵肖筠,王国勤.“父子相隐”重新解读及法律启示——评亲属作证义务豁免的法理根据[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3):113-114,117.
作者姓名:赵肖筠  王国勤
作者单位:1.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2. 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山西临汾,041000
摘    要:《论语》"父子相隐"所讨论的仅仅是父子之间互不告发攘羊的问题,其隐含的最多只是"近亲属之间互不主动告发一般犯罪行为符合情理"的规范,而非"特定亲属可以不向合法官方机构提供近亲属任何(严重)犯罪行为的证据",所以不能简单将其作为"特定亲属作证义务豁免"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思想渊源和法理根据。

关 键 词:法律  “父子相隐”  亲属  作证义务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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