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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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留英,张洪兴.“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服务体系[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3):2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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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留英 张洪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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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经济学院经济与城市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2.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山东,淄博,25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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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国家创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应当包括两个系统--政策系统和组织系统.目前学者们的讨论大都局限于组织系统,即将创新服务体系等同于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或其构成的网络.事实上,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服务体系构建的目的应是对技术创新过程中"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克服.只有回到该体系构建目的的原点,探讨创新服务体系对两种"失灵"的补充作用,才能对体系中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给出准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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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营科技企业 创新服务体系 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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