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与积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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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丹彤.和谐社会与积极政府[J].理论界,2006(8):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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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丹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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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10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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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在当前形势下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上的深化。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目标。社会公正的实现有赖于政府的积极作为。“积极政府”应以社会公正为理念,更加注重公共服务职能,促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从而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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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公平正义 积极政府 |
文章编号: | 1003-6547(2006)08-003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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