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后交钱”需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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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瑞灼.“先看病后交钱”需制度保障[J].决策探索,2011(1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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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瑞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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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病人住院不用先交押金,出院只缴纳自付部分——最近,山东兖州市中医院的“先看病,后交钱”改革引发社会关注。此举是短期“作秀”还是长远之策?医院遇到病人“逃费”怎么办?“后交钱”模式能异地“复制”吗?事实上,治病救人本是医疗机构的天职所在,兖州中医院的“先看病后交钱”,医疗服务不再以交费和押金作为前提,无疑让医疗机构治病救人的称号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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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障 制度 医疗机构 中医院 社会关注 医疗服务 兖州市 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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