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代的奴隶法谈到孔子思想的阶级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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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锺肇鹏.从周代的奴隶法谈到孔子思想的阶级性[J].文史哲,19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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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锺肇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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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奴隶占有制的社会里,作为生产工作者的奴隶被视为“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是奴隶主的财产,可以被奴隶主当成牲畜来任意买卖赠送和屠杀。奴隶主阶级靠着手里的国家机器对奴隶进行残酷的榨取和镇压。作为奴隶占有制的法律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反映,因之奴隶法的主要特征就是在严格保护对奴隶的占有权来巩固奴隶所有制的社会秩序。在奴隶制的残酷压迫下,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阶级斗争是极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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