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普法贵在坚持经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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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宝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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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南皮县计划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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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统计法》已颁布二十周年,二十年来《统计法》在人们心目中的概念,是比较淡薄的,尤其是对非从事统计工作的人来说,更是知之甚少。如何提高人们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达到依法治统的目的,依笔者之见,坚持经常性的工作,是统计普法的关键。首先,要把《统计法》宣传工作做到经常化。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和普及都离不开宣传工作,宣传工作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就《统计法》的性质而言,采取四种形式比较适宜:一是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单位负责人;二是举办人们喜闻乐见的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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