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现代社会的行为道德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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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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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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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行为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反映了人们的社会活动及相互的关系,因此,权利和义务关系之内在本质关系就表现为权利和义务两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没有以主体为根基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存在。现代社会的行为道德评价与社会制度的道德评价都关乎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存在,制度的道德分析相比一般的道德分析在处理社会问题时拥有更多的优势,尤其对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分析,会使问题得到更有效的解决,所以,我们可以说制度性道德分析是一种正义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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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务 责任 权利 积极义务 消极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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