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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引用本文:周腾.论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1(10):100-103.
作者姓名:周腾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情事变更原则是契约必须严守原则的例外和补充,对维护合同的实质公平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已经正式确立了情事变更原则,对其适用条件和法律效力作了基本的规定。但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民事司法实践,有必要在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再交涉义务及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程序。

关 键 词:情事变更  适用规则  监督程序  再交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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