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辽宁阜新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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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利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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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政法系,辽宁阜新,123000;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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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量"掠夺式"的开采导致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采空塌陷等人为地质灾害频发.由于资源枯竭型城市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大量职工处于贫困状态,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总量小,煤炭资源逐渐萎缩等,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存在太多障碍.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不仅需要采用财政转移支付,矿山环境损害行政补偿,对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者实行征税、收费或罚款,发展替代产业等政府调控手段,还应当采用BOT融资,发行生态彩票,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培育和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等市场调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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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源枯竭型城市 生态补偿 政府调控 市场调节 |
文章编号: | 1008-3758(2008)03-0226-07 |
修稿时间: | 2007-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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