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权作为新型权利之确证与实践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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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阮晨欣. 被遗忘权作为新型权利之确证与实践展开[J].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46(3): 98-105. DOI: 10.13796/j.cnki.1001-5019.2022.0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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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阮晨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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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基地 江苏 南京21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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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遗忘权是个人信息权的独立子权利,是具备个人隐私利益、财产利益以及其他人格特质的新型权利,旨在保护个人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安全。面对当下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侵犯的严峻态势,基于对个人信息自由控制的社会公众心理需要的考虑,确立被遗忘权能够满足公民对个人信息的控制自治和信息自由,具有法正当性和法规范性。该权利通过赋予公民对个人信息的自决权尤其是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删除已经过时、不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而消减个人信息处理者尤其是互联网巨头的绝对强势地位,最终达成互联网记忆的遗忘效果,实现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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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遗忘权 人格权 个人信息权 新型权利 《民法典》 |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as a New Right of Confirmation and Its Pract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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