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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市场本位论——兼论商法的独立性
作者姓名:周晖国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
摘    要:商法在我国兴起的时间不长。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由于现实的需要,逐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商事法律规范。但商法理论的研究一直落后于商法本身的实践,以至于在我国还没有相对成熟的商法理论,也没有相对完备的商法体系,甚至连商法能否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理论和实践上仍然存在很大的分歧。因此从法律本位的视角来研究商法的特性及其独立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 键 词:法律本位  商法  市场本位  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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