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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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卫军,林小红.论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J].湘潭大学学报,2005,29(Z1):237-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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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卫军 林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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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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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股份公司的监事会的职权在实践中被空泛化和形式化,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出现此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监事会制度在立法技术上有严重缺陷.立法上可以考虑的完善措施有强化监事和监事会的独立性、提高其法律地位和构建完善的监事会责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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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事会 监事 立法缺陷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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