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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与民初法制
引用本文:于沛霖.宋教仁与民初法制[J].南京社会科学,1992(5).
作者姓名:于沛霖
作者单位:辽宁师大政治系
摘    要:辛亥革命揭开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法制的新篇章。这次革命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宋教仁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试图在中国最早实行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的倡导者、组织者和织极推行者。他与民国初年的法制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研究辛亥革命时期的法律制度,不能不研究作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法制院第一任总裁的宋教仁的思想和活动。 宋教仁(1882~1913年),湖南桃源人。字(?)初,又作钝初,号渔夫。宋教仁宣传和创制资产阶级法制的活动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一)从1904年底赴日留学到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这一阶段宋教仁的主要活动是抨击清朝统治者的立宪骗局,热情宣传和介绍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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