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县:切实做好孤儿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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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荣超.江苏沭阳县:切实做好孤儿保障工作[J].社会福利,2011(6):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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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荣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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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江苏沭阳县进一步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落实孤儿各项保障措施,促进孤儿健康成长。一是纳入五保供养。全县列入五保对象孤儿约120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900元;二是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凡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中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给予全额保障。全县现有享受低保孤儿580人,年发放保障金140万元三是发放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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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障工作 沭阳县 孤儿 江苏 最低生活保障 基本生活费 保障制度 五保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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