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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加坡成功解决住房问题的关键之一,是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住房商品化.新加坡政府规定,每个雇员每月缴纳月薪的21.5%,雇主(不论是私人机构还是国家机关)缴纳相当于雇员月薪的18.5%,合起来相当于雇员月薪的40%,以雇员名义存入中央公积金局,作为雇员购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之用,不得挪作它用.此项制度始于1995年,雇员缴纳公积金有月薪中所占比重,刚开始仅占5%,后逐步提高到9%、12%、15%、18%,最后到21.5%.雇主缴纳额相等或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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