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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解雇理由可否站得住脚?
引用本文:李小彤.奇葩解雇理由可否站得住脚?[J].劳动世界,2016(25):56-56.
作者姓名:李小彤
摘    要:近期,媒体报道的一些用人单位发生的“奇葩”解雇事件引起人们的关注:一位劳动者因晚上加班后忘记关台灯被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负责人称其工作地点为文物保护单位,该劳动者的行为,给单位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贵阳市某体检中心员工小陈遭辞退,理由竟然是因为她“爱穿男装,形象与公司要求不符合”。浙江省某化纤公司员工张某在休息日自行来单位上班,被公司以违规出勤,事后又不服从公司处罚为由,解除了劳动关系。最终,双方引起劳动争议,张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关 键 词:文物保护单位  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负责人  公司员工  用人单位  体检中心  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  工作地点  安全隐患  浙江省  贵阳市  形象  行为  台灯  事件  男装  媒体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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