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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员工工伤谁负责?
作者姓名:芊蔚
摘    要:[案例]2014年11月,李某应聘至某学校的公益性岗位,其工资和待遇除了财政补贴部分岗位工资和社保费之外,其余部分则由用人单位负担.2015年3月29日,该市就业服务中心将社保补贴资金汇入李某所在单位,但学校从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5年8月29日,李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后经人社局认定属于工伤,并被鉴定为3级工伤.

关 键 词:公益性  岗位工资  员工  工伤  用人单位  学校  社保费  交通事故  服务中心  财政补贴  补贴资金  保险费  应聘  就业  鉴定  待遇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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