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晋国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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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庆璟.论晋国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2):345-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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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庆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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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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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晋国是法治思想的源头之一,较早的公布了成文法,这是其特殊的历史所造成的,周代法律有三个特点,这些特点导致了那个时期法律使用的形式是“临事制刑”,而晋国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打破了这种状态,从而引起了新旧势力的争议,这种争议也表明成文法的公布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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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成文法 晋国 铸刑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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